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表示,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行政人員原屬於「戶政職系」的移民行政子項,但移民署工作和戶政單位有很大的差異,有必要獨立出來舉辦特考,才能為國家找到專業人才。
考選部主任秘書林光基表示,「移民行政考試規則草案」仍在審議,目前預計將考試排在明年(101年)3月,今年12月報名;至於詳細考試科目,要等考試院審查通過,才會正式公布。
另外,考試院也宣布,未來持國外學歷報考醫師、牙醫師、醫事人員考試,第1次需繳交畢業證書、學位證書、在學成績單等相關證明文件正本,以及經駐外館處驗證的影本及中文譯本辦理驗證應考資格;若第1次未及格,第2次報考相同類科,就只需拿上回核發的「應考資格合格通知函」報名,不必再重跑流程。
